【胜诉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徐州市刘先生诉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赔偿一案,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2023)苏03行赔终60号《行政赔偿判决书》,判决撤销徐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行政判决,变更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赔偿决定书》的赔偿内容,赔偿款共计XXXXX.XX元。(较一审有大幅提升)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