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北京市房山区王女士、杨先生诉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撤销答复意见书一案,经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作出(2024)京0111行初87号行政判决书,撤销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作出的答复意见书,并责令其在本判决生效后于法定期限内对原告提出的违法建筑查处申请书重新进行处理。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有效维护,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