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仅能够面对面的倾听原告的诉求了解争议的来龙去脉,也有利于行政纠纷的顺利解决。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原则,但是只有少数几类案件是明确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具体如下: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