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拆迁案件中经常遇见村委会实施强拆、代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领取补偿款等行为,那村委会有权利作出这些行为吗?今天带大家具体了解一下哪些行为是村委会无权做的:1、无权私自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2、无权代替村民签订补偿安置协议;3、无权私自、随意分配补偿款;4、无权认定房屋构成违建,进而对房屋进行强拆;5、无权对村民进行罚款,村委会不是行政机关,在没有得到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授权的情况下无权依据村规民约对村民进行罚款。在征收过程中,如果村委会实施了越权行为侵害您的合法权益,您应当及时使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