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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讼资讯 【开庭公告】湖北襄阳李女士等人与湖北襄阳某村民组织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案> 【开庭公告】湖北襄阳李女士等人与湖北襄阳某村民组织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案
    2026-03-27

    【开庭公告】湖北襄阳李女士等人与湖北襄阳某村民组织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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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襄阳李女士等人与湖北襄阳某村民组织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案,定于2026年4月1日16时30分在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单瑞泽实习律师代理)

    被上诉人李女士一家三口均为襄阳某村村民,在当地拥有合法宅基地及房屋,家庭生活中心均在该村,未享受城市居民社会保障权益,更未加入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具有某村第一村民小组一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2023年6月,上诉人组织召开“关于某村一组劳力安置费分配专题会议”,该会议讨论通过了涉及某村一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分配方案,明确其中40%的征地补偿费按人口在某村一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进行分配。据李女士了解,该村40%的征地补偿费已经分配完毕并公布了分配人员名单,某村一组按人口分配每人分得5000元,独生子女人口可享受双份补偿配额。李女士属于某村一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属于独生子女户,依法应分得相应征地补偿费,但上诉人以李女士为出嫁女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由,拒绝向李女士一家分配。李女士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确认了李女士一家具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上诉人对该判决不服,已提起上诉。

    声明:本文中有关事实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诉讼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现场开庭,谨记带好身份证去法院准时参与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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