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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讼资讯 自留地被代签协议侵占维权指南:从违法情形到法律路径> 自留地被代签协议侵占维权指南:从违法情形到法律路径
    2026-01-07

    自留地被代签协议侵占维权指南:从违法情形到法律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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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顺华主任律师公益直播拆迁法律咨询系列文章第147篇

    在农村土地流转与征收中,“代签协议”“以租代征”等问题常导致农民合法权益受损。本文结合某村民的实际遭遇——自留地被村支书通过表哥代签协议侵占,仅获青苗费与少量粮食补偿,未落实宅基地安置,且村支书后续违规为他人及亲属审批宅基地——解析其中的违法情形,并梳理维权方向。

    一、案例核心矛盾:代签协议无效+以租代征违法,权益双重受损

    某村民(以下简称“当事人”)的核心诉求是“讨回公道”,其遭遇涉及两大违法问题,且均直接侵害了自身土地权益:

    (一)协议由表哥代签,未经授权属无效约定

    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签字”,但村支书找到当事人的表哥(外村村长),在当事人未出具任何授权委托书、全程不知情且明确反对的情况下,由表哥代签了自留地相关协议。从法律角度看,土地协议的签订需经权利人本人同意或书面授权,表哥无授权代签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当事人事后不认可该协议,此协议自始不具备法律效力。即便村支书以“不签也得签”的胁迫态度施压,也无法改变协议无效的本质——胁迫签订的协议本身也可主张撤销,何况是未经授权的代签。

    (二)“以租代征”占用自留地,违反法定征收程序

    案涉自留地被用于建设县里规划的学校,属于集体土地用途变更(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但村支书未按法定程序办理征收,而是通过“每年给当事人父母700斤玉米、700斤小麦,仅支付1万元青苗费,土地无其他补偿”的方式占用土地,本质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以租代征”。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土地用于建设项目(如学校)需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出具征地批文,需依法发布征地公告、签订合法补偿协议、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并落实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如宅基地安置、失地保险等)。而“以租代征”通过长期“支付粮食”的租赁形式,规避了法定审批程序,既未按标准支付土地补偿,也未兑现当事人“为孩子申请宅基地”的合理诉求,甚至村支书后续违规为他人及亲属审批宅基地,进一步加剧了不公平性。

    二、维权关键:先固定证据,再通过诉讼确认协议无效

    当事人无需因“协议已签”“时间过去两年多”而被动,可按以下步骤逐步维权,且无需担心诉讼期限问题——协议无效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一)第一步:固定核心证据,明确起诉对象

    证据是维权的基础,当事人需优先获取以下材料:

    1.获取协议文本:若手中没有协议,可先与表哥沟通,询问协议签订细节(如协议甲方是谁、签订时间、具体条款);若沟通无果,可向当地乡镇政府、自然资源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案涉自留地的相关协议的,明确协议甲方(通常为村集体、乡镇政府或项目建设方),这是确定“起诉谁”的关键。

    2.收集违法线索:整理村支书违规的证据,如“承诺给宅基地却未兑现”的沟通记录(证人、录音等)、“为他人及亲属违规审批宅基地”的事实(如宅基地位置、审批时间)、自身仅获青苗费与粮食补偿的凭证(如收条、转账记录),这些证据可辅助证明村支书的违规操作,增强维权说服力。

    (二)第二步:通过“行政诉讼”确认协议无效,施加维权压力

    无需先与村支书“讲道理”或协商,可直接通过法律程序突破僵局——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代签的自留地协议无效,核心法律依据有两点:

    1.协议本质是“以租代征”,违反《土地管理法》关于集体土地征收的强制性规定,属违法协议,应认定无效;

    2.协议由表哥代签,未经当事人授权,属无权代理,当事人不认可,协议无效。

    行政诉讼的优势在于成本低、针对性强:诉讼费仅50元/件,且诉讼过程中,法院会要求协议甲方(如村集体、乡镇政府)出具征地批文、授权手续等合法依据,而对方大概率无法提供,这将直接支撑“协议无效”的主张。

    (三)第三步:以“协议无效”为筹码,主张合理诉求

    确认协议无效后,当事人可进一步向相关部门(如乡镇政府、自然资源部门)或通过法院,提出自身的合理诉求,包括:

    1.要求按法定标准补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而非仅获粮食补偿);

    2.落实宅基地安置——村支书曾承诺为当事人孩子审批宅基地,且后续违规为他人审批,当事人可据此要求优先解决自身宅基地需求;

    3.若自留地已被用于建校无法恢复,可主张替换同等面积的土地或更高标准的货币补偿。

    三、总结

    本案的核心结论是“代签协议无效+以租代征违法”,当事人无需被“协议已签”“时间较久”等因素束缚。维权的关键路径是:先通过沟通或信息公开获取协议,明确起诉对象;再提起行政诉讼确认协议无效,利用法律程序打破僵局;最后以“无效判决”为筹码,主张土地补偿与宅基地安置的合理诉求。此外,行政诉讼成本低、协议无效不受时效限制,当事人可放心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无需担心维权门槛过高。



    上一条:这两种无证房屋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下一条:这两种无证房屋应当给予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