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海安市罗女士、缪先生诉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决定及行政复议一案,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2022)苏06行终463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撤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1)苏0691行初1787号行政裁定,指令该院继续审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2022-08-17经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2)豫15行终115号行政裁定,裁定撤销固始县人民法院(2021)豫1525行初87号行政裁定,指令固始县人民法院继续审理。委托人姚先生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2022-07-08由本所李顺华律师代理的陈先生等人诉新疆福海县人民政府撤销征收决定一案,经新疆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2)新43行初1号行政判决,判决确认被告福海县人民政府做出的《福海县2021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二期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违法。委托人陈先生等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2022-07-05经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2)鄂0506行初123号行政判决,判决确认被告逾期未对范先生等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的行为违法,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针对范先生等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重新答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2022-06-14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1)浙行申1478号行政裁定,裁定对该案提审。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2022-06-14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蔡女士诉莆田赤港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一案,经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2)闵0302行初71号行政判决,判决确认被告强制拆除原告房屋及其附属柴火间的行政行为违法。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2022-05-27由本所金长胜代理的郑女士诉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强制拆除一案
2022-05-19由本所金长胜代理的郑女士诉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案
2022-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