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8日上午9:30,由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在梅州市兴宁市人民法院坭陂法庭网上开庭。
2022-07-18经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2)豫15行终115号行政裁定,裁定撤销固始县人民法院(2021)豫1525行初87号行政裁定,指令固始县人民法院继续审理。委托人姚先生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2022-07-082022年7月11日8:30,由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在阳城县人民法院网上开庭审理。
2022-07-08由本所李顺华律师代理的陈先生等人诉新疆福海县人民政府撤销征收决定一案,经新疆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2)新43行初1号行政判决,判决确认被告福海县人民政府做出的《福海县2021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二期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违法。委托人陈先生等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2022-07-05将于2022年7月8日上午九点在山西省高院线上法庭合并审理。
2022-07-012022年7月18日上午九点半,由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在兴宁市法院坭陂法庭开庭。
2022-06-30将于2022年6月28日上午九点,李顺华律师代理,在湖南省高院线上法庭开庭审理。
将于2022年6月27日下午三点,由李顺华律师代理,在湖南省高院线上法庭开庭审理。
2022-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