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行政法解读热点事件,为公平正义发声,大家好!我是李顺华律师,今天为大家解读的热点事件是:因店主质疑卫生费收取不合理,夫妻二人遭多人暴力殴打。
近日,云南禄丰市碧城镇4名男子到饭店向店主夫妻催收2040元卫生费,因店主质疑卫生费收取不合理,夫妻二人遭多人暴力殴打。经查,碧城镇人民政府与禄丰亮洁保洁有限公司签订承包期限两年的劳动承包合同,约定禄丰亮洁保洁有限公司负责对碧城镇区主要街道、公厕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及垃圾清运费收取等劳务项目。但在其工作人员到饭店催收卫生费时却和店主夫妻二人请起纠纷并对二人进行暴力殴打。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结伙殴打、伤害他人属于“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的加重处罚情形,对其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本案中,4人结伙对店主夫妻二人进行殴打,无疑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因此,禄丰市公安局对4名殴打者分别视情况对其进行不同程度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为是合法合理的。当然,如果殴打者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通过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知道暴力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会让矛盾不断加剧,遇事冷静处理,通过正当的手段来维权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