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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讼资讯 拆迁律师办案秘籍之十八: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后如何处理> 拆迁律师办案秘籍之十八: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后如何处理
    2022-12-28

    拆迁律师办案秘籍之十八: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后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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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律师的办案秘籍你想知道吗?大家好!我是拆迁律师李顺华,欢迎大家收看我最新总结的拆迁律师办案秘籍系列课,今天讲第十八课,题目是《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后如何处理》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出后,行政机关一般会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可能会就我们想要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也可能会给我们吃吃闭门羹,或者各种化石敷衍,现就常见的答复类型,以及拆迁律师一般会采取的后续措施给大家介绍一下:

    1、告知信息不存在,就是答复称经检索,没有找到所申请公开的信息,出现此类答复可能有两种原因,一是确实不存在该信息,对于此种情况,虽然没有取得我们想要的信息,但是通过该答复我们确认了该信息不存在后,这也是咱们申请公开需要达到的目的之一,比如申请公开征地批文,如果答复没有,就说明正在实施的征地是没有得到批准的违法征地行为,后面可以把这个答复作为证明对方违法征地的证据使用。因此,此种情况下,我们对信息公开答复本身就可以不用采取后续措施了。答复信息不存在的第二种可能原因,就是信息是存在的,但因某种原因不便于公开,比如我们有个案件申请公开补偿安置方案,由于其不愿意承担制定补偿安置方案的法律责任,就直接答复没有制作保存该信息。但对于这种情况,如果我们掌握对方存在该信息的证据,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继续公开,对方越是不愿意做的,咱们就要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其做,只有这样,他们才会重视咱们的补偿诉求。

    2、答复告知所公开的信息涉及隐私信息,依法不能公开,对于此种答复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所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仅仅是部分涉及隐私信息,那么可以隐去隐私信息,公开其他信息,而不应该全部不予公开,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私人信息因公共利益需要公开的,仍然要公开,比如我们经常申请公开其他被征收户的分户补偿协议或补偿信息,虽然是涉及的其他被征收户的个人财产利益信息,但由于征收补偿涉及的公共资金的利用以及公平补偿原则,法律规定仍有需要公开。因此如果涉及的隐私信息可以区分处理或者涉及公共利益,行政机关以隐私为名不予公开的答复是可以复议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纠正的。

    3、告知需要补充明确需要申请公开的信息,对此种答复,咱们要客观的分析是否存在信息不明确的情况,建议尽量根据提示,补充明确所要申请公开的信息,当然,如果咱们觉得所描述的信息是可以指向唯一的政府信息的,那么就不排除对方是在故意刁难的可能性,也是可以通过复议或者诉讼要求纠正的

    4、答复告知不属于本部门公开职责范围,对于此类答复,要分析明确是否属于其公开职责范围,分情况处理,如果确实不是其公开范围,那么就重新向有职责的机关公开,需要强调的是,行政机关在答复不属于其公开职责范围时,要一并说明应该向什么部门申请公开。当然,如果确定本来就是其职责范围,那么该答复就是不履行公开职责,可以提起复议或者诉讼解决。

    总之,对于信息公开答复要分情况处理,只有处理精准得当,才会有利于提高补偿谈判筹码,起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维权工具效果

    好,到本节课为止,我们用了18节课为大家梳理了拆迁律师办案常常用到的方式方法,在此需要跟大家说明的是,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拆迁律师会根据案情对症下药,所采取的方式方法也不会仅仅局限于以上常用的方式方法。如果您认为我讲的内容对您有帮助,请关注我,如有征地拆迁问题,欢迎来电或私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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