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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讼资讯 【开庭公告】信阳姚先生诉固始县公安局撤销处罚决定再审一案,定于2023年2月7日下午四点十九分,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听证。(李顺华律师代理)> 【开庭公告】信阳姚先生诉固始县公安局撤销处罚决定再审一案,定于2023年2月7日下午四点十九分,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听证。(李顺华律师代理)
    2023-02-03

    【开庭公告】信阳姚先生诉固始县公安局撤销处罚决定再审一案,定于2023年2月7日下午四点十九分,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听证。(李顺华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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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先生在固始县xx街道办事处拥有合法商铺,据政府称,因“xx街道办事处xx棚户区改造项目”需要征收原告的商铺。因补偿标准不合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协议。

    2021年8月2日,为逼迫姚先生搬迁,固始县xx街道办事处、固始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未出示任何手续证件、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组织数十名工作人员将原告商铺所在街道封锁,随后又搭建铁皮围挡将原告商铺围住,为了防止商铺被围,姚先生不得不进行适当阻拦,并未动手殴打工作人员,但对方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人殴打他们,民警赶到现场后,不问缘由强行将姚先生带回派出所调查,公安局于2021年10月1日对姚先生作出案涉《行政处罚决定书》。姚先生认为,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且程序违法,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为此,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但一二审法院均未支持姚先生的诉讼请求,因此,姚先生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本案。

    声明:本文中有关起诉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诉讼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现场开庭,谨记带好身份证去法院准时参与旁听,也可点击下方链接后搜索对应案件观看庭审直播http://tingshen.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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