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学生家长在网上发帖称其8岁的儿子在上课期间,因身体不适多次向老师举手示意,但老师均置之不理,下课后老师搀扶着学生下楼梯,但是导致了学生摔倒的情况,随后老师及学校也未拨打120求助,而是通知在校外等待接孩子放学的家长进校,孩子家长拨打的120,但到达医院后孩子却不治身亡。
8岁的儿童不幸离世令人惋惜,但对于这场悲剧的发生学校及任课老师有没有责任呢?8岁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只有在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本事件中任课老师在学生多次举手表达身体不适的情况下,却没有予以帮助,孩子摔倒后学校也没有第一时间进行救助,就此来看,学校是存在失职行为的。据媒体报道,本案现在已经进入了法律程序,希望能通过本案给全国的学校敲响警钟,加强对学生的安全保障职责,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