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实例提问案情介绍:
山东省潍坊市某网友咨询提问,房屋面积共XX平米,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房产证和土地证在街道押着,有两处宅基地,一处是自己的,一处是继承老人的。一处XX平米的宅基地房屋用于住人,还有一处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作为营业用房,相关证据齐全,目前已贴出征收公告,已测量,未评估,未拆,项目市旧城改造,补偿还未谈,提前咨询律师了解补偿标准,如何做不至于将来吃亏。
李顺华主任律师解答网友提问:
这位网友咨询的问题是在农村有两处宅基地是不是合法?有一处宅基地已作为营业性用房,将来的补偿安置如何去争取的问题。
一、在农村有两处宅基地的情况非常多,大家可能都知道《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的住宅是一户一宅,一户一宅的本质含义是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但现实当中除了申请的宅基地,有可能还通过继承、买卖等方式取得两块宅基地,特别是继承方式取得的比较多,像这位网友他家有两块宅基地,一块可能是一户一宅申请的,一块可能是祖上留下来通过继承取得的,如此形成了两块宅基地的事实情况,法律允许像这种情况存在的,这两块宅基地都是合法的,如果涉及到拆迁的话,都是被拆迁人合法财产,这是非常明确的。
二、如果一块宅基地用于居住,另一块用于实际的生产经营,那么这一点也要考虑到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问题,不能因为征收导致原有的利益受损,这是一个基本的底线,如果说有正常的营业执照,也是经营多年,全家靠这一个生产经营活动维持生计,那么在征收的时候,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文件的精神,都是应当进行合理补偿安置的,当然补偿安置的落实,到底是怎么样一个补偿安置的方法,这个另当别论,可能每个地方的安置补偿方案、政策、都是不一样的,当然从原则上来讲,不能因为征收导致原有的生活来源丢失,然后又没有相应的补偿,所以从原则上来讲合理补偿是没用问题的。
三、还有一点非常关键,像这位网友提到的问题,事实上也是在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与征收方经常发生的矛盾,一个是征收方可能按照一户一宅补偿安置,认为另外一处宅基地不是一个合法的住宅,另一个是由于住改非补偿不合理,经常会产生争议,这两个情况该网友都遇到了。
给网友的建议:
尽早的做好思想准备,及时咨询律师,包括后续要采取怎么的思路争取提升补偿,这两个问题都能够圆满的达到网友的满意,这个是非常困难的,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措施或手段去争取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