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后仍不履行补偿决定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征收人对此提出执行异议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起,法院应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在此提醒广大拆迁户,尽可能不要在司法强拆的最后阶段提起执行异议,应及早采取救济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便更好地获取相应的补偿。如遇征地拆迁问题,及时向专业拆迁律师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