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村委会有权收回,但并不是想收回就能收回。《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必须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实行。实践中,如果土地用来建设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例如:村镇规划建设、农村道路修建及公共水利设施的建设、各类文化设施的建设等。这种情况下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须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补偿。因此,涉及到收回村民手里的土地和房子,应当在保障村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基础上进行,这样才能更好地改善农民生活、促进美丽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