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其本身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实际上,村民享有的仅仅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并非所有权,村民只对其在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享有所有权与使用权。如果继承的农村房屋要拆迁的话,城镇户口的子女可以获得拆迁补偿款。不过,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拆迁补偿分为两种,一种是对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因为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是父母的合法财产,子女可以继承,因此城镇户口的子女可以得到宅基地上建筑物的拆迁补偿;另一种是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因为宅基地并不属于遗产部分,所以子女不能继承,自然也就无法得到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