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先生在南京市玄武区xx村拥有合法房屋。2021年1月29日,被告区政府作出玄政征字[2021]第x号《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原告的房屋在上述项目征收范围内。
2022-11-042021年7月26日,固始县政府作出了[2021]xx号《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对xx街道办事处xx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房屋征收的决定》,决定对xx街道办事处xx棚户区的房屋进行征收,原告丁先生的房屋及商铺在该征收项目的范围内。2021
2022-11-04张女士在淄博市淄川区拥有房屋和院落。据政府称,因XX建设项目需征收张女士的上述房屋和院落。
2022-11-04苏女士系贵州省兴义市坪东镇某村(现为社区)三组村民,在该组拥有合法承包地。
2022-11-04许先生等人在武汉市洪山区XX村各自拥有合法房屋。据政府称,因XX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需征收许先生等人的上述房屋。
2022-10-14李先生在莆田市涵江区XX镇拥有合法房屋及工具间。
2022-09-30聂女士在淄博市淄川区拥有房屋和院落。据政府称,因XX建设项目需征收聂女士的上述房屋和院落。
2022-09-302022年9月29日上午九点半,由李顺华律师代理,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
2022-09-23